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及市场条件,提高西华大学采购工作质量,公开遴选2025-2026年度采购代理机构,现邀请合格参选人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西华大学2025-2026年度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2.服务内容:该项目通过公开遴选,选择3家代理机构承接我校货物、工程、服务采购代理服务工作。
3.服务期限:二年(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4.服务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应委派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专人组成服务团队负责我校项目,服务团队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尽职守,依法依规开展采购代理工作,并提供优质、高效的采购代理服务。采购代理机构需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测评,测评结果决定是否继续承接我校项目或者项目分派。若服务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在经营活动有重大违法等不良行为,或其代理行为严重损害了我校的合法权益,经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我校有权立即终止其服务资格。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无失信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u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必须具有在四川省境内从事货物及服务类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资格(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四川政府采购网完成注册,以提供的网站截图为准);
2.具有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必备的条件:
(1)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招标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2)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四川省人民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3)在成都市主城区(锦江区、成华区、武侯区、青羊区、金牛区、高新区)或郫都区内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招标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3.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遴选时,应提供由法人出具的对本参选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承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5.比选申请人不是遴选人相关监督、管理等部门(包括内部审计、投资控制、工程监理、造价审核等)的入围单位;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禁止转包、分包。
三、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报名时间、地点及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二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24年12月20日17时00分前报名(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西华大学第二办公区306室。
(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2、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无授权代表可不用提供)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四、比选文件的递交
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09:30(北京时间);
2.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西华大学第二办公区301室。
3.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4.开标地点:西华大学第二办公区301室。
5.比选申请人须携带有效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及身份证原件,若比选申请人为法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以及身份证原件,监督现场核对身份,未确定身份的人员将拒绝入内。
6.本次比选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五、公告期限
本次比选公告在西华大学校园网(https://www.xhu.edu.cn/)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西华大学
地 址: 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红光大道9999号
邮 编: 610039
联 系 人: 陈老师
电 话: 028-87720095
西华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投标中心)
2024 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