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 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23年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治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责任体系建设,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师生生命安全,保障校园安全稳定。4月19日,我校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教务处、科技处、后勤服务总公司、实验室安全督导员组成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深入理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电气与电子信息学院、食品与生物学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等单位,对各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围绕各学院自检自查的质量、整改方案进展、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等情况,重点对特种设备、气瓶的使用管理与上一年度学院自查纠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排查。通过检查发现,各学院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要求,对本单位所有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师生安全意识普遍提高,实验室安全隐患较往年明显减少,实验室整体安全状况有了较大改善。但同时也发现,个别实验室仍存在气瓶使用状态标识、危化品管理不规范、大型设备无安全操作规程、卫生环境较差等问题。检查组现场反馈检查情况,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检查结束后,检查小组将检查出的问题及整改建议汇总形成检查报告存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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