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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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与采购中心在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归口管理学校采购工作,负责学校各类工程、物资、设备和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招标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建立健全学校采购招标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2.负责受理、审批已完成立项程序项目的采购与招标申请,审定采购与招标文件,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采购与招标活动;

3.负责对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和进口产品等事项进行初审和送审,批量集中采购的汇总上报;

4.负责组织已完成采购与招标程序项目的商务谈判,审批(备案)合同文本;

5.负责采购计划、数据的汇总分析和统计上报,以及采购与招标资料和档案的归集、整理和立卷归档;

6.负责学校物资与服务采购招标项目论证初审,组织实施招标采购工作,处理招标采购询问、质疑及投诉,开展采购招标工作人员培训;

7.负责采购一体化信息化建设管理

8.负责对学校采购的物资与服务的进行验收;

9.负责采购合同用印工作;

10.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